事情没有进展
律师却不断要钱
2018年1月,李某的两名朋友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某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受朋友家人之托,李某联系了厦门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罗某,希望可以帮朋友取保候审。
了解情况后,罗某一口答应,并狮子大开口,以“找领导跑关系”为由索要400万元。经过讨价还价,李某同意了,答应先给罗某200万元,事情办妥后再付剩下的200万元。
此后
李某经常找罗某询问朋友案件的进展
但罗某却不断拖延
2018年春节过后,罗某称事情正在办,不久后肯定能取保出来。
之后,李某了解到该案件已经移交到当地检察院,罗某那边也没有音讯,顿时感觉事情有些蹊跷。
2018年4月某天,罗某约李某和一名友人前往咖啡店见面。见面后,罗某收走了李某和友人的手机,拿出一份没盖公章的不予起诉决定书。
罗某称,当地检察院对李某的两名朋友不予起诉,检察院领导已经同意,等盖完章就生效,事情马上就可以办好。说完,罗某提出除了之前自己拿到的200万元,李某还要再给他400万元。
此时,坐在一旁的友人当场拆穿罗某,说该案已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罗某听完勃然大怒,觉得两人不相信他,借着出去打电话的名义偷偷离开。
一个月后,李某再次约罗某出来谈退钱的事,并要求罗某出具收了200万元的收条,但遭到罗某的拒绝。
谎称“跑关系”
实则托人去算卦?
随后,李某向公安机关报警
罗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
主动前往公安机关
但到案后否认上述事实
2019年6月
思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起诉罗某
但罗某坚称自己并未骗取200万元
不构成诈骗罪
但在谈话录音、
酒店停车场监控等证据面前
罗某的坚持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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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
其中一证人称
2018年2月4日
罗某还曾让其帮忙
向佛祖“算”一下他业务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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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数额巨大
被判刑14年
公诉机关指控,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思明法院审理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罗某以帮助办理取保候审、找领导跑关系等为由,从李某处骗取现金200万元,且在李某的追讨下予以否认,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符合诈骗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
综上,思明法院以罗某犯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退赔被害人李某经济损失200万元。
最后,
小编想提醒各位,
每个案件、每个程序
全部都是要依照法定程序来进行的,
不要相信可以拿钱去疏通关系。
如果要委托律师,
必须签订正规的委托手续,
按照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支付合理费用,
而不是走歪门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