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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法院: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满意
——洞口县人民法院工作纪实
作者:洞法办  发布时间:2011-07-27 08:20:23 打印 字号: | |
  洞口法院网讯 近日,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来喜讯,在日前由省委政法委委托民意调查机构组织的上半年全省法院法官形象社会公众评价的抽样问卷调查中,洞口县人民法院以80.51分的成绩位居全省第二名,比去年上升87个名次,满意度列邵阳市法院系统之首。

  然而,仅仅是一年半以前的2009年,在全省法院法官形象公众测评中,洞口法院全省排名126位、全市排名倒数第一!转眼到了2010年底,在洞口县万人测评中,该院名列第三位,被县委评为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全年实现“违纪违法零反映”,在全省公众测评中排名89位,上升34个名次,而2011年上半年,排名又再次提升87位,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那么,是什么让洞口法院在短短的一年半时间里实现了两级跳,实现了法官公众形象测评从倒数到全省第二的华丽转身?是什么让洞口法院各项工作再一次获得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让我们走进洞口法院,看一看,这两年全体洞口法院人到底都做了些什么,都有了什么样的变化……

               人才强院:锤炼队伍强素质

  观念指引行动,思想决定方向。“去年我院的社会公众形象测评得分达到了历史最低水平,成为我院各项工作最薄弱的环节,直接影响了我院的形象,因此,必须及时更新队伍管理理念,在创新思路上下功夫,在提升素质上下力气”。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明清在2010年年初全院工作会议上的一席话犹言在耳。在院党组的带领下,该院用创先争优的思路凝聚全院干警,使提升素质、改善形象,促进法院的科学发展成为全院干警的共同追求。

  一方面,创新机制增强队伍实力。2010年4月,该院积极响应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全体干警参加了为期三天的政法队伍封闭式集中教育整训活动,通过学习讨论、自查自纠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扎实开展整改,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作风不实、服务不优、素质不高等问题。通过创新思想教育机制,干警纪律意识显著增强,作风面貌焕然一新。二是以创建“学习型党组”为契机,创新业务培训机制,重点打造全院干警周五政治业务学习平台。两年来,该院共开展集体学习讨论11次,开展专题讲座9次,审判理论研讨会2次,发挥了优秀法官的传帮带教作用,有力地提升了干警的司法能力。三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两年来,该院公开招考青年干警共14名,并通过入职培训、岗位见习、传帮带教、轮岗实践等多项举措,促使新近录用人员迅速转变角色并逐步培养起优良的职业品格、职业素养、职业能力。

  另一方面,用新力度激发队伍活力。一是以从优待警鼓舞人。2010年,该院克服资金短缺等各项困难,确保了新审判综合楼竣工并全面投入使用,各派出法庭的规范化、标准化任务也基本完成,极大地改善了干警的办公条件。同时,积极向同级党委、人大汇报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一次性实现了全院所有内设机构的全部升格,干警的政治待遇得到全面改善。二是以新机制激励人。2010年以来,该院相继开展了以“比质量、比效率、比作风、比效果”为主要内容的“办案竞赛”活动,以及“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技能评比活动,奖优罚劣,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促进了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办案效果的全面提升,确保了司法状况的进一步优化。

              作风给力:措施过硬树形像

  “作风建设是法院工作的保障”,这是蔡明清院长在每次党组会和全院干部大会上必须强调的内容之一。为了更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2010年以来,该院将作风建设作为重大抓手,多举措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并于今年再次出台了《作风建设巡查和问责办法》,持续给力抓作风,着重治理“庸懒散玩”现象。

  禁令给力,严防违纪行为发生。在今年的工作会议上,洞口法院党组再次提出了确保队伍“零违纪违法”的工作目标,认真总结剖析去年工作情况、工作经验和存在的不足,认真查找作风纪律存在的薄弱环节,严厉禁止上班迟到,脱岗、溜岗,上班时间玩游戏、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炒股,上班时间打牌或在酒店、休闲娱乐场所娱乐,赌博,处置重大事件、特殊时期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工作日中午饮酒,利用职权索拿卡要,私驾公车,庭审不规范这十种行为,如有违反的,将予以严厉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巡查给力,“庸懒散玩”无处藏身。将每周五下午定为学习例会,重点学习最高院“五个严禁”及各项廉政纪律,建立好学习笔记、专题讲座等学习制度。针对早退、迟到等问题,该院安装了指纹考勤机,实行电子签到制度,实时监控机关干部出勤情况。2010年以来,该院坚持了作风纪律巡查制度,今年又对此进行了细化,确定了明查暗访制度,由院纪检、监察机关每月至少对机关各庭、室、队、局和人民法庭进行一次明查、暗访,并实现巡查方式多样化,比如对上班时间玩游戏等行为一般由巡查人员对每间办公室进行现场检查,对开庭不按规定着装、随意离开审判席、做与庭审无关的事情一般采取电子监控形式进行巡查,确定了月通报制度,对巡查的情况及时通报全院,以引起全院干警的重视,如果未及时进行巡查和通报,将直接问责巡查部门。今年来,该院已组织开展巡查5次,没有发现一起违纪行为,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

  考评给力,作风纪律建设常态化。把作风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制定了《洞口县人民法院岗位目标管理办法》,分月进行日常动态考核和年终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和评比。从院党组到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党风廉政责任,做到分管领导有压力、工作人员有担子,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实现作风和纪律建设常态化,切实促进日常工作,

  问责给力,严管队伍换新貌。确定了严格的问责措施,确定了对违纪人、所在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三级问责制,即:首先追究违纪当事人的各种责任,然后是追究该违纪人所在部门的考核责任,最后是追究该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多样化,对一项违纪行为,除依纪依规追究纪律责任外,要给予一定经济处罚,还要予以考核扣分。确定了“一票否决”制度,对作风建设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当事人和所在部门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由于各项措施的落实,洞口法院呈现出“三多一少”现象。按时上、下班的人多了,每天早晨7:30分左右,机关干部都陆陆续续来到了办公室,准备一天的工作,8时以后,各个审判庭里都在准时开庭审理案件,办公室里都在热心接待着当事人;尽职尽责的人多了,立案信访窗口的服务更加规范,“一站式服务、一次性解决”更加普遍,对立案、接转材料、收费等一次性完成,对当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诉讼退费一次性办理。办案部门,每名干警都在认真审理每一个案件,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利用工作剩余时间坚持政治和业务学习的人多了,走进每一间办公室,如果不是在接待当事人,不是在审理案件,不是在制作法律文书,那你看到坐在电脑前面的人打开的网页一定是相关的法律知识站点,他们在熟悉每一项更新的知识,在为自己充电;当事人的不满越来越少了,该院院长蔡明清感慨地说,以前,他在办公室接待当事人时,反映得最多的是办案不及时,态度不好,找不到办案人员等,现在,很少有人到他的办公室反映此类问题了,这说明,作风建设很给力。

               抓好要务:维护稳定促和谐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我们要始终抓好这一要务,社会矛盾才能得到有效化解,人民利益才能得到真正维护,我们的工作才能取信于民”,在全院工作调度会上,院长蔡明清总是这样强调。

  我们来看一组数字: 2010年,该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88件503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3人。依法严惩了“两抢一盗”、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贩毒吸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刑事犯罪得到有效打击,典型案件有彭建伟等四人绑架、抢劫案(主犯彭建伟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有横行于该县花古、洞口、高沙等乡镇及邻近县市,涉案65起,盗窃耕牛93头、乳猪67头的肖宪云、周述军盗窃团伙案(两主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同时着重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审判工作,共审结“涉恶”团伙犯罪案件5件,依法对60名“涉恶”犯罪团伙成员分别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持有枪支、贩卖毒品等罪名给予刑事处罚,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24人,有效震慑了犯罪,特别是有效打击了在县城作恶多端的贺远禄等19人涉恶犯罪团伙和以高勇为首的14人涉恶犯罪团伙(主犯贺远禄、谢乐龙、肖旺、高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0年、9年、8年),县城的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了明显提升。在该院审理涉恶团伙案件时,旁听的群众大为感慨:“法院重判了这些人,社会才真正稳定,才真正安全,我们不用担心晚上出门散步会遭抢……”

  近两年来,该院咬定“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原则不动摇,将调解作为案件处理的必经程序,将案结事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那些适用判决也难以平息矛盾以及社会关注的群体性纠纷,更是注重了协调工作。2010年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调解45件,赔偿兑付率为96%;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52.93%,连续三年呈上升态势;通过协调、和解执结的案件为140件,和解执结率达76.5%;对涉诉信访老案,尊重历史,多方化解,3件3人到省进京上访老案得到成功化解,未再发生一起新的到省进京涉诉信访案件。

  2009年,洞口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1985件,调解率44.38%,解决涉案标的额4000余万元。2010年,共办结各类案件2015件,调解率为52.93%,解决涉案标的6000余万元。2011年上半年已办结各类案件1121件。

  不难看出,工作抓得牢、抓得实,一年一个台阶。不难看出,执法办案抓得好,社会更加稳定更加和谐,人民群众的信任感亦在倍增。

               司法公开:开启信任的钥匙

  “当事人一输官司就怪法院不公,甚至社会上还有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的传言,这些大都是由于对法院工作的不了解、不理解所致,因此我们需要加大司法公开的力度,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让人民群众知道法院在做些什么,在怎样办理案件?” 蔡明清院长如是说。

  确实,在当前形势下,如何让司法获得公众普遍赞同、是人民法院面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而推进司法公开,做到“阳光司法”,是人民法院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措施,更是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的一条重要途径。这两年来,洞口法院把司法公开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不断将司法公开向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推进。

  当你走进洞口法院的立案大厅时,迎面而来的是各种诉讼指南等诉讼指导材料,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流程图等,导诉台正在指引着来院办事的人,着装整齐的审判员正在为当事人解释着每个疑点,电子屏正在滚动播放着案件的审理、执行信息,走到各个审判庭,公开审理着各类案件,只要通过安检,你就可以尽心地旁听每一起案件,打开该院的网站,你可以查阅到众多的裁判文书,立案、审理、裁判以及执行各个环节全流程地展示在你面前,提高了司法透明度。同时该院还以多样化的形式确保司法公开。除了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负责日常的沟通外,还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律师、群众到法院了解工作,进行座谈,听取意见,畅通沟通渠道;主动向主流媒体公布典型性案例,适时召开新闻通气会,加强舆论引导;每天安排两名院领导在信访室接待来访群众,听取民意反映,解决工作中的不足。

  司法公开确保了当事人及社会公众“能知情、能参与、能表达、能监督”,面对法院工作不再是一头雾水,也使社会公众不再是以讹传讹,而是多了一份理性,多了一份理解,多了一份信任。

                司法为民:实实在在暖人心

  “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都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每作出一项决定,都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因此,司法为民不是一句口号,我们要做得实实在在,要让群众暖在心里”,蔡明清院长在全院干部大会上如此强调,洞口法院的干警也是这样实践的。

  从细节入手,方便每一个到法院办事的人。转变服务理念,出台文明接待规范,把“来有迎声,走有送声”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要求全院干警做到“三心”和“五个一”,即:“热心、耐心、细心和问一声好,道一声请、递一杯茶,让一个座,送一步行”,营造一种平等、亲和的氛围,强化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对到法院诉讼的当事人提供“诉讼有人引(导),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咨询有人答,信访有人接”的服务。在立案大厅设置休息座椅、饮水机、笔墨纸张等服务设施,把立案流程、诉讼收费标准、诉讼指南全部上墙公示,印制诉讼指南、诉讼须知等指导手册供当事人免费取阅,实行诉讼退费由法院代垫,一次性办理,彻底解决了当事人申请退费需往返于法院和财政之间且手续多达10余项的问题,这一件件实实在在的“小事”融洽了干群关系,深受群众好评。

  从救助入手,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关爱。落实各项司法救助制度,对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农村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弱势群体提起诉讼的案件,实行先受案、先审理、先执行、后收费的原则,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救助。两年来年共缓交诉讼费35万余元,减、免收诉讼费12万余元,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从巡回入手,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由于洞口县地域较广,边远山区群众诉讼十分不便,针对这种实际,洞口法院以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为契机,开展了“巡回办案,送法下乡”活动。深入边远山村、厂矿、社区,以群众易接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仅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还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上半年,针对春耕繁忙这一情况,该院的“巡回法庭”先后走访辖区乡村50多个,巡回审理案件27件,调解11件,执结20件,执结标的额达 41万余元,有力地保证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并推出了巡回审判四字原则,即:“快”,简化审理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便”,加大电话立案、预约立案力度,组织办案人员深入到到田间地头送达、开庭,利用中午、晚上农闲时间到农户家中送达、调解,同时将择期开庭制度纳入巡回审判机制中,允许当事人协商确定开庭时间,从而方便农民诉讼,不误农时,真正让老百姓感受司法、理解司法、亲近司法,增强办案效果。“广”,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及时调整受案范围,使巡回审理的案件除常见的赡养、抚养案件,涉及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案件外,一些矛盾有可能激化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纠纷也纳入其中。“和”,深入贯彻“和谐司法”理念,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耐心释法明理,积极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确保矛盾的合理解决,实现案结事了。

  从执行入手,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常常抱怨,“官司打赢了,却拿不到钱,判决书往往成了一张白纸”。为解决执行这一难题,洞口法院不断改革执行机制、创新执行方法,开展大规模的“清积”活动,对所有执行积案进行清理,能一次执行的坚决执行到位,能部分执行的先执行部分,暂时不能执行的指定专人负责,伺机执行。实行“执行联动机制”,积极协调银行、房产、交警等部门,建立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线索的快速联动反映机制。有时为了提给当事人一个“说法”,执行人员经常在节假日和晚上加班寻找被执行人、查找可供执行财产,2010年,该院执行人员远赴广东、广西多省、区,行程2万余公里,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283件,执结率为98.95%,执行到位标的额520.6万元,因工作突出,2010年该院执行工作在全省排位前列,获得了省高院的通报表彰。今年上半年,执行工作绩效仍名列全市前茅。

  通过探索和创新,洞口法院的案件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不断得到提高。两年来,该院全年无涉法涉诉非正常上访的案件,无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

  理念决定方向和追求,方法决定路径和成效。

  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洞口法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带领下,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紧紧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认真履行职责,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用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来源:洞口法院
责任编辑:刘兴健